汽车国四标准是指《汽车排放控制技术标准》(GB18352.4-2005),该标准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,目的在于实现汽车的节能减排,控制汽车尾气排放,保护环境,共分6个维度:
一、可燃物排放:汽车可燃物排放是指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有机物,主要由碳氢化合物和有机硫化物组成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可燃物的排放量应低于2.2克/升的标准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二、一氧化碳排放:汽车一氧化碳排放是指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一氧化碳,主要是由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碳氧化物,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一氧化碳的排放量应低于1.56克/升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三、氮氧化物排放:汽车氮氧化物排放是指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氮氧化物,主要是由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,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应低于0.08克/升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
四、颗粒物排放:汽车颗粒物排放是指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固体颗粒物,其中包括尘埃、水蒸汽、可燃物和氮氧化物等,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颗粒物的排放量应低于0.025克/升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五、芳烃排放:汽车芳烃排放是指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有机物,主要是由燃烧过程中产生的芳烃,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发动机在正常运行时,芳烃的排放量应低于0.02克/升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六、汽油蒸发排放:汽油蒸发排放是指汽车在正常运行时,排放到大气中的汽油,主要是由汽车发动机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汽油,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。国四标准规定,汽车在正常运行时,汽油蒸发排放量应低于1.5克/升,低于该标准的汽车可称为国四排放标准汽车。
汽车国四标准是国家为了实现汽车的节能减排,控制汽车尾气排放,保护环境,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,它共分6个维度,分别是可燃物排放、一氧化碳排放、氮氧化物排放、颗粒物排放、芳烃排放和汽油蒸发排放,并规定了各项汽车排放的标准,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。国家对汽车排放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,以确保汽车排放的环境效益最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