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资格
1、申请人应为拥有东莞市户籍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,或者拥有东莞市户籍的自然人;
2、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状况,无涉及违法、违纪行为的记录;
3、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,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表明申请人有实力及能力持有东莞牌照;

二、车辆要求
1、申请的车辆应具有整车检验合格证明;
2、申请的车辆应具有国家有效期内的车辆登记证书;
3、申请车辆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,并具有国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;
三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人应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东莞市户籍证明;
2、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***许可证等;
3、申请人应提交***复印件;
4、申请人应提交整车检验合格证明;
5、申请人应提交东莞市车辆登记证复印件;
6、申请人应提交国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复印件。
四、缴纳费用
根据《东莞市车辆号牌管理规定》,申请人应在申请车牌时,按规定缴纳号牌费、***费、备案费等相关费用;
五、审核程序
1、申请人提出申请,并缴纳号牌费;
2、申请人需把申请材料、驾驶证、车辆登记证、交强险等材料提交给东莞市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;
3、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核实申请材料,确认申请人资格后,受理申请;
4、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将申请材料报东莞市公安局审核;
5、东莞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,发放东莞市车牌照;
六、使用规定
1、申请人拥有车牌后,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规则使用,不得擅自变更;
2、车牌应贴在车辆的指定位置,不得转让、借调、出售;
3、如果车辆发生变更,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;
4、如果车辆丢失、报废、***等,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;
5、如果申请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,公安机关有权收回车牌;
6、申请人应保持良好的社会信用状况,维护车牌的合法使用。